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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录

  1.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,是真的吗,你怎么看
  2. 长安第一绿茶讲的什么
  3. 一生一世美人骨解析

一、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,是真的吗,你怎么看

1、这句出自明朝《古今贤文》的名言,相信各位并不陌生,然而纵观古今,其实不止唐朝,历朝历代虽有各类犯罪与律例见诸史册,但与“淫”相关的犯罪案件却鲜有记载,最近我恰巧看到一则典故,由此引发许多思考,费尽心思查了许多资料后,将所想感悟说与诸君听,尽可能探知古人的真实面貌,还历史以真相。

2、“强奸犯少”的原因之一,大概有如下三点:

3、首先,吏民相奸,常以“和奸”论。

4、法律史学家程树德著有一本《九朝律考》,其中记载了一则“奸部民妻”的案例,条引于宋代全科文献《太平御览》,该案例大致经过为:

5、谢夷吾身为汉朝的荆州刺史,率部来到南阳县,正巧遇到孝章皇帝也在南阳狩猎,县官趁机禀报,称有亭长奸淫民女,为了不影响亭长与民女的声誉,便将此事论为“和奸”,即“通奸”。

6、(注:亭长即是古代掌管地方治安的官吏,相当于现今的派出所所长。)

7、谢夷吾听完汇报以后,当即斥责县官:“亭长”是皇帝下诏选出,身着“朱帻”的官吏,自己本应守法尽责,如今却领头犯案,且让三老、孝悌等乡官按律严加治罪。

8、最后便把亭长由“和奸”改为强奸罪,按照法律将其严惩。

9、(注:三老,为古代掌管教化的乡官,一般具备“ 正直、刚克、柔克“三种德行,且是乡中长者,德高望重。孝弟,性质与三老相同,皆是主掌教化的乡官。)

10、由此来看,如果不是谢夷吾的深明大义,秉公执法,再加上正好皇帝巡狩到此,恐怕这利用职权强奸民妻的亭长便会逃过律法的制裁,而那位被强奸的民女,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
11、这也体现出为何古代强奸犯少的原因之一,即在汉代,很多发生于民间的强奸罪,或许会以“和奸”,即“通奸”论处,而并不会上升到强奸的程度,其严重性自然与强奸罪无法相提并论。

12、同时汉代的律法属于初设阶段,虽然较之秦律有了明显进步,但仍有所局限,同时对于女性的权利保护并不重视,如《汉书?张汤传》中,便记载一则“郎官奸淫官婢”的案例:

13、官婢之兄向身为光禄勋的张安世举报,称自己的妹妹在郎官家中做婢女,却惨被郎官强奸,然而张安世非但未予伸张,反而怒斥官婢之兄诬陷郎官清白!遂将此案件隐瞒下来,不予处理。

14、(注:光禄勋,相当于掌管皇宫警卫的官员,负责宫禁与各类警务,主要保护皇帝与后宫安全,当时担任光禄勋的张安世,也统领郎官。官婢,则为因罪被罚到官员府中做奴婢的女子,身份极其卑微。)

15、通过此事,更可证明,起码在汉代,如官婢等身份低微的女子,一旦遭遇强奸,则无处得以伸张,如果告发强奸者,反而会遭到诋毁,称女方诬陷男方。

16、由此可见,妇女人身权益,虽然在律法中予以规定,但结合实际的现实情况来说,却往往得不到保护,甚至是会被忽视,乃至于可能反成罪人,根本得不到切实有效的合法保护。

17、一旦遭遇强奸,便不会为人所知。

18、这属于封建社会的陋规,对于女性人权的不重视,以及律法的不完善,成为强奸犯不受法律严惩的原因之一。

19、其次,同样也是因为古代律法,但却是因为法律的进步。

20、随着时代进步与社会变革,古人对于律法也在不断完善及修订。

21、到了唐朝,已对强奸罪有明确规定,且对“和奸”,也有严厉惩戒:

22、从上文可看出,凡是通奸者,男女各判徒刑一年半,而如果是女方有丈夫,则徒两年。

23、最后一句:“强者各加一等”,即如果是强奸,则在此律之上,罪加一等。

24、结合唐朝徒刑共分为五等,从一年半到三年,可知“罪加一等”,即为,徒刑加半年,因此如果是强奸犯,则在“和奸罪”的基础上,加半年刑期。

25、打比方,如果有人犯下强奸罪,则在和奸罪的一年半徒刑上,再加半年,为两年徒刑。

26、当然具体判罚标准,还会视情况而定,最重者将会处以绞刑或斩刑,足以可见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,开明的大唐的确比之汉代进步许多。

27、再到宋朝,文化极其兴盛的朝代,对于强奸施暴者,更是刑罚分明:

28、此律的意思,相信不难理解,如果有夫之妇被强奸,强奸者按律当斩,而受害女子则无罪。

29、同时宋律还规定:若强奸者在女子反抗过程中被反杀,则女子同样无罪。

30、乃至于宋代还首创了“强奸幼女罪”,宋宁宗赵扩时的法令汇编,名为《庆元条法事类》,其中明文规定:

31、此处“诸强奸者,女十岁以下”,同样以强奸罪论处,流放三千里,发配边关荒芜之地。

32、如果是强奸未遂者,则发配五百里。

33、而如果是实施强奸者,在过程中切实伤害到女性,则不问其他,直接绞刑伺候。

34、由此可见,在宋朝对于强奸的重视程度,随着社会文明的开化,也从正面体现出对于女性人身权利的逐渐重视,以及对于强奸犯的惩罚力度,均在不断加强。

35、而到了明朝,强奸罪成为罪不容殊的大罪,有明律为证:

36、由此可以看出,在明朝时,强奸罪已经上升到死罪的程度,如有强奸,则处以绞刑。并且还对强奸未遂者,也做出了具体判罚标准,即“未成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”,更将强奸幼女者,直接以强奸罪论处,皆为“绞刑”。

37、虽然看似与宋律无异,但实际上宋律中对于施暴过程是否造成伤害,来判断是否该处以绞刑,而明朝是但凡强奸,无论造成伤害与否,直接判处绞刑,尤其是在明朝的理学全面发展过后,强奸罪更是罪不可恕,为世人所唾弃。

38、由此来说,严苛的刑罚为明朝女性的人身权利提供了一定保障,而理学的发扬又从道德层面对施暴者加以谴责,因此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法律的不断完善,使得明朝时期的强奸犯罪大幅减少,比之早先的唐代,甚至是汉代,皆有了大幅改善。

39、到了清朝,则与明朝法律基本保持一致,刑罚甚至更为具体:

40、因此,我个人认为,除了前文所说“女性人身权利,因法律不完善得不到保护”的原因外,强奸犯少的第二个原因则是:

41、因为时代的不断发展,与法律的不断完善,历朝历代对于强奸罪的惩罚程度不断加强,所以在一定程度上,也阻扼了强奸行为的发生,并且为古代女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。

42、尤其以明清两代,对于强奸罪的惩治之严,综上可见一斑。

43、第三个原因,也是比较无奈,且令人心寒:

44、在某些时候,古人对于女性声誉的保护,大于对女性在律法中所拥有的人身权利的重视。

45、我相信这段话并不难理解,很多情况下,即使是现代如果发生了强奸案,人们首先考虑的并非使犯罪分子得以严惩,反而是首先考虑受害女性的声誉问题,而选择隐瞒不报,在古代也是如此。

46、自古到今,女性对于贞操的看重,可谓比之生命还要重要,援引北宋理学文献《二程遗书》所说:

47、这段话后人予以总结,正是”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“,由此可见古人对于失节的重视程度,至少在观念上高于生命。

48、(本人声明,绝无诋毁现代女性不重视名节之意,此处只论古代,望各位头条读者不要误会,谢谢。)

49、因此有时古代女性为了名节,会选择默不作声,即将自己的惨痛遭遇隐瞒下来,而使犯罪者逍遥法外。

50、此原因也让我想起了清朝时的一则案例,在道光十九年,发生于山西太原的一起“大盗奸杀案”,该案中的犯罪者不仅强奸了同村妇女,甚至在事后将其残忍杀害,并将脚趾剁下,此案不仅惹得当地百姓民愤难平,更上达皇帝,遂命令太原府严办此事,虽然罪犯最终被斩首示众,然而为了受害妇女的名誉,其家属却拒不承认妇女被强奸,只承认罪犯大盗有偷盗行为,为的就是防止被强奸的事实传播出去,有损女方名誉,此后家属更难以见人。

51、“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,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,传问事主坚不承认。以事关两家颜面,一经公认,则乡里难以对人,是以只认盗窃。”

52、这段话,想必也不用我翻译了,诸位读者朋友应该都能看懂。

53、虽然这只是个例,但仍能看出古人对于名节的重视,在一定程度上大过受到伤害后理应获得的法律伸张。

54、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甚至我直言说明,大多数情况下,会出于考虑女方的名誉,而隐瞒实情,上述情况还是因为比较特殊,即强奸者本身便是江洋大盗,犯案累累,按清朝律例,理应问斩,所以最后受害者家属只承认遭到盗窃。

55、那如果不是江洋大盗,而是同村邻居呢?

56、我并非否认受害者家属会大胆揭发,但客观事实上,我们无法否认为了受害者名誉,而隐瞒案件事实的可能性,近代还有许多乡村,会发生类似的魔幻事件,即受害者遭遇强奸以后,两家大人为了双方名誉着想,甚至还会强行将男女撮合在一起,施以婚娶之名,而以此避免外人风语。

57、所以我个人认为,受害者为了名誉考虑,瞒而不报,也是“强奸犯”在古代不多的原因之一,因为事实都被隐瞒了,无人可知究竟有多少女性受到侵害,自然也无人可知有多少强奸犯逍遥法外,不得严惩。

58、但无论如何,“强奸”作为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,不管是古还是今,皆为世人所不齿,势必因其残忍伤害女性的暴行,而受到全人类的唾弃与谴责!

59、本来还想再加一个原因,即古代男子对于自身品德的重视,如果起了色心,甚至出现过自扇耳光,试图清醒的事例,但我仔细思考了一番,认为这种情况少之又少,便不再加为原因之一。

60、综上所述,还是那句老话,随着时代社会与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,法律也在不断完善,并切实保障到每一个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,虽然不得不承认,法律也有不完美,但无论如何,至少从原则性上来说,经过现代化建设以后,我国现今的法律,为了能使每一位公民的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障,结合日新月异的现实发展,也在不断修订并加以完善。

61、因此,遵纪守法,共创和谐社会,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。

62、逾越法律,实施犯罪,势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63、尊重他人,和谐共处,才能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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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、·《太平御览·良刺史下》:谢夷吾,字尧卿,山阴人。为荆州刺史,遇孝章皇帝巡狩,幸鲁阳,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,有亭长奸部民者,县言和奸,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。须臾,夷吾呵之曰:“亭长朱帻之吏,职在禁奸,今为恶之端,何得言和?”切让长吏治亭长罪。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,与上合。帝叹曰:“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,朕不忧天下矣。”

66、·《汉书?张汤传》:郎淫官婢,婢兄自言,安世曰:“奴以恚怒,诬污衣冠。”告署適奴。其隐人过失,皆此类也。

67、·《唐律疏议》:凡和奸者,男女各徒一年半。有夫者,徒两年。强者各加一等。

68、·《宋刑统杂律》: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,男子决杀,女人不坐罪。

69、·《庆元条法事类》:诸强奸者,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,流三千里,配远恶州。未成,配五百里。折伤者,绞。

70、·《大明律·犯奸》:强奸者、绞。未成者、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奸亐幼女十二岁以下者、虽和、同强论。

71、《大清律例卷三十三·刑律·犯奸》:凡和奸,杖八十,有夫者,杖九十,刁奸者(无夫、有夫)杖一百。强奸者,绞(监候)。未成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

72、(凡问强奸,须有强暴之状、妇人不能挣脱之情,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、毁裂衣服之属,方坐绞罪。若以强合以和成,犹非强也。如一人强捉,一人奸之,行奸人问绞,强捉问未成流罪。又如见妇人与人通奸,见者因而用强奸之,已系犯奸之妇,难以强论,依刁奸律。)

73、·《二程遗书》又问:”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,可再嫁否?“

74、曰:“只是后世怕寒饿死,故有是说。然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!”

75、《道咸宦海见闻录·道光十九年》:

76、虞守住介两月,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,满欲回省。及方伯将案详结,仍不过寻常盗案耳。

77、中丞另片奏称:“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,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,传问事主坚不承认。以事关两家颜面,一经公认,则乡里难以对人,是以只认盗窃;而事涉暧昧,难以刑求。今盗首已问斩枭,群盗概不免死,即使轮奸属实,罪名无可复加,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,以省拖累”等情。

二、长安第一绿茶讲的什么

1、顶级绿茶路杳杳柔软娇嫩,美人细腰,一手茶艺出神入化,人茶合一。

2、她背靠奸臣爹在长安城兴风作浪,辣手摧草,终于长大到了议亲的年龄。

3、一张圣旨,圣人直接赐婚给新回京的太子。

4、新太子温文尔雅,风度翩翩,看上去不像一个狠角色。

5、被绿茶折磨了十六年的贵女们每天一边吃醋,一边暗戳戳地等着后宫大戏。

6、看看这盏绿茶能熬到什么时候翻车。

7、只是她们等着等着,却发现绿茶不但没有被嫌弃,反而越发醇厚了。

8、“殿下,都是臣妾的错,让几位姐姐不高兴了。”

9、“此事和杳杳有什么关系,无须妄自菲薄。”

10、太子一脸爱意地搂着她,安慰着。

11、围观全过程的贵女们:“呵呵,绝配。”

12、路杳杳扶着腰,咬牙切齿:纳妾,必须纳妾。

13、太子委屈又可怜:昨天你朝顾相的儿子笑了三次,还让那些女人入宫,你是不是不爱我了。

14、绿茶多年的路杳杳难以置信瞪大双眼——这,这是遇到对手了啊?!

15、绿茶戏精娇气女主x白切黑深沉腹黑男主

三、一生一世美人骨解析

1、有骨者,而未有皮,有皮者,而未有骨。

2、世人大多眼孔浅显,只见皮相,未见骨相。

3、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,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,深爱着你。多幸福。

4、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。而他,却早已忘记她。

5、这部小说讲了一对有情人两世情缘的故事。男主是周生辰,女主是时宜。在前世,是个悲剧。男主是权倾天下的小南辰王,战功赫赫,胸怀天下。

6、前世,女主时宜不会说话,清河崔氏那一辈,竟只有她一个女孩。因家族权势正盛,还在母亲肚子里面的时宜,就被指腹为婚给了太子,以后注定是要成为太子妃的。

7、一方面为了给她找个强硬的靠山,一方面给她和周生辰师徒名分,也算为了太子以后拉拢小南辰王做打算。一举两得的事情,便决定了几岁的时宜进了小南辰王府做了周生辰的徒弟。

8、初次见面,时宜以为见到的是儒雅清贵的偏偏公子,没想到却是金戈铁马的小南辰王。是色授魂与?还是情迷心窍?六七岁的她,并不懂得这些,只是紧紧扣住城墙青砖,心跳若擂。

9、从七岁到十七岁,琴棋书画,为人处世,一点一滴,周生辰教导着时宜,时宜心里眼里也全部是周生辰,从懵懂无知,到深入骨血。

10、时宜和周生辰情愫暗生,时宜写信恳请母亲退婚。母亲只回“吾儿,谨言慎行,清河一脉尽在你手。”陆续有传言,周生辰与时宜罔顾师徒名分,行苟且之事,有意举兵造反。太子登门示好,澄清谣言。

11、十七岁时,时宜奉母亲之命,离开南辰王府,准备嫁给太子。她离开王府那日,也是周生辰再次领兵御敌时。征战十年,边关肃清,邻国更是闻风丧胆。

12、直到边疆告急。太子殿下亲自出征,援兵小南辰王,她才觉事有蹊跷。她无处可问,四周只有父兄和皇室的人。周生辰给她带来了一封信,字迹寥寥,仓促而就,却熟悉的让人怔忡:“辰此一生,不负天下,惟负十一。”

13、此后,传小南辰王是如何临阵叛乱,挟持太子,妄图登基为帝,幸有时宜的父兄护驾,终是功败垂成,落得剔骨之罪。

14、何为剔骨?只因他一身美人骨,盛名在外。那太子偏就要在天下百姓前,剔去他美人骨,小以大惩。刑罚整整三个时辰,却无一声哀嚎,拒死不悔。

15、史记记载:周生辰,小南辰王。一生杀伐不绝,赤胆忠心,却在盛年时,被功名所累,渐起谋反之心。幸有清河崔氏识破奸计,王被俘,储君恨之入骨,赐剔骨之刑。

16、小南辰王一生无妻无子,却与储君之妃屡传隐秘情史。小南辰王死后第四日,储君之妃命殒。有传闻她是从王府十丈高楼自缢,亦有传闻她是自长安城墙一跃而下,众说纷纭,终无定论。

17、唯有王府藏书楼内,储君之妃手书整首《上林赋》为证,流传后世,渐成美谈。他一生风华,尽在寥寥数语中,深埋于世。

18、前世故事到此结束,回到现代。女主时宜现代是一个知名的配音演员,她声音好听,长相美貌,家世简单,父母都是老师,书香门第。

19、时宜却是个大美女,眉眼,轮廓,都仿佛用手工笔精心描绘所成。她的美毫无攻击性,但是她的眼睛很亮,很清澈。

20、时宜是个大美女,却非常保守,从来不愿意穿过漏的衣服,是个不折不扣的古典美女,在现代这个社会可谓难得。

21、时宜生来便带有前世的记忆,但是时宜的记忆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越来越淡化的,她在心里一直反反复复地告诉自己,一定要见到周生辰,那些记忆才没有消失。

22、她大约从懂事起,就只执著于“与君重逢”的念想,也只因为这个想法,设法让自己融入这个社会,用最正常的身份遇见他。

23、男主周生辰现代虽然是科学家,从事高分子化学材料研究,但是本身却出生钟鸣鼎食之家,家世复杂。在机场,时宜偶然遇见了周生辰,便再也挪不开视线。周生辰,你终究还是来了,我终于等到你。

24、时宜抛掉自己的矜持,主动接近周生辰,表达自己的好感。由于家世的原因,周生辰一开始会误以为时宜是有目的故意接近自己的,便调查了时宜所有的资料。发现时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经历,感觉十分奇怪。

25、虽然奇怪,但是周生辰并不反感时宜,可能是前世的缘分,虽然周生辰记不得前世的记忆,但是他对时宜也是很有好感的。

26、周生辰不愿意接受家族的安排,娶一个指定的妻子,他希望时宜能够成为自己的妻子,问时宜愿不愿意和自己订婚。尽管两个人认识不久,甚至都不是很熟悉,但是时宜还是立刻答应了。

27、在周家,订婚就意味着正是成人,可以接掌家族。周生行毕竟不是名正言顺的掌权人,这个家迟早要交到周生辰手上。

28、周生辰对家族权利并不是很热衷,他想掌权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,而是为了国家经济发展,不管在哪个朝代,他都是心怀天下的人。

29、在前世,他胸中天下。并非是战功赫赫,并非是尸骨成山,而是这山川河流中的百姓人家。人间炊烟,战场硝烟。他一生无妻无子,置身百里硝烟,不过是为换这人间炊烟不断,千里绵延。

30、在今生,他违背家族直系不可从商的家规,毅然逆势引资,扶持经济,只为更多百姓可以有活干,有饭吃,过好自己的小日子。

31、小说里,这几年,国内人工成本上涨的厉害,很多企业开始撤去东南亚,五到十年内,必然会有大批工厂倒闭、工人失业。所以周生辰才会想要逆势引资,扶持江南经济,用自己家的钱去对冲,减缓国内经济衰退的时间。

32、周生辰带着时宜见了自己家里人,周生辰的母亲并不接受时宜,但是周生辰还是认定时宜,尽自己全力去学着照顾她,保护她,关心她,接受她,熟悉她,了解她,爱护她。

33、周家陷入多事之秋,这里我们不去多讲,简单来说,就是周生辰有一对双胞胎弟弟周文川和周文幸。

34、周家现在的掌门人是周生辰的叔父周生行,周生是他们的姓,周家一代只能有一个人姓周生。而这一代,姓周生的是两个人,周生辰和周生仁。

35、周生仁有点特殊,周生辰父亲过世,周生只剩下他一个人。为了家业,叔父继承了周生这个姓,所以周生仁是叔父的儿子,也姓周生了。但是周生辰订婚之后,他们都会改姓。

36、周文川和周文幸其实都是叔父周生行的孩子,正是因为这样,周文川才有了和周生辰夺取家门掌权的野心。周家陷入动乱,下面的人有的想跟着大少爷名正言顺,也有很多人想跟着二少爷,毕竟有掌权的周生行这么多年的根基。

37、周母在这种情况下,一改常态,主动承认时宜这个媳妇,像她示好,也像众人表明,周家主母的态度。

38、周文川屡次暗害时宜,也曾经想枪杀周生辰。他想让周生辰死或者婚事延期,这样可以减缓周生辰继任家族的时间。

39、周文幸有心脏病,她也想让周生辰离开这个家,去外面或许获得更大的自由和人生,所以,周文幸也参与了暗害时宜的事件。而周生仁反而却处处保护这个嫂子。

40、周文川为了阻止周生辰和时宜的婚事,居然被蒙蔽了心智,在自己亲妹妹的药里面做手脚,间接导致了周文幸的死亡。这也是周生辰心痛无法原谅周文川的理由。

41、最后,周文川做的事情败露,也引起了国际刑警的注意,开始着手调查。周文川狗急跳墙,使出最后一招,想鱼死网破。周文川用刀挟持时宜,逼着周生辰把枪给他,就在最后关头,时宜抱着周文川跳入河里。

42、周文川当场就死了,时宜中枪并且落水,昏迷许久。两个月后,时宜醒来,周生辰看了她写的关于前世的手札,相信一切都是天意,他们是前世姻缘,今生来弥补上辈子的遗憾。

43、结尾,他们生了三个孩子,一对双胞胎女孩,一个儿子,幸福地生活在一起。前世今生,周生辰用一身美人骨,换时宜的倾国倾城,换时宜能记得他,能开口,叫周他的名字。

OK,关于长安第一美人好看不和《长安第一美人》讲的什么内容的内容到此结束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